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0-07-22 11:45:36 投稿人 : 巷子 围观 : 次 评论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根据《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19]23号)相关规定,已被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
原文链接:http://www.zhaokao.net/UploadFile/file/20200605134727_8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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